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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时间:2024-09-13 22:49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2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09年3月至4月,对云南省旅游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6个下属单位。一、基本情况省旅游局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08年度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主要承担云南省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09年3月至4月,对云南省旅游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6个下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省旅游局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08年度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主要承担云南省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方针政策和年度计划的拟定,全省旅游业的宏观调控管理,组织和协调全省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等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省旅游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管理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税款67.37万元。

⒈未缴纳已代扣的个人所得税19.59万元。

自2005年起,省旅游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已代扣个人所得税19.59万元,截至审计时仍挂账未向税务部门缴纳,其中:局机关12.61万元、培训中心3.49万元、信息中心1.19万元、服务中心1.21万元、旅游质监所1.09万元。

⒉省旅游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已计提未按期缴纳税金47.78万元,其中:信息中心3.73万元(营业税及附加3.45万元、企业所得税0.28万元),服务中心30.15万元(营业税及附加8.53万元、企业所得税5.41万元、房产税16.21万元),培训中心13.90万元(营业税及附加2.23万元、企业所得税11.08万元、房产税0.59万元)。

(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省旅游局信息中心大楼未办理产权证。

2006年信息中心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并已登记固定资产卡片账和固定资产账3200万元,但截至审计时仍未办理产权证。

2.省旅游学校基本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⑴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超概算。

教学楼工程总造价1431.56万元,与省发改委批准的概算1055.4万元相比,超出376.16万元。

学生宿舍楼工程总造价793.35万元,与省发改委批准的概算499万元相比,超出294.35万元。

⑵部分基本建设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投标。

校园广场工程和教学楼报告厅装修工程投资概算分别为209万元和105万元,两个项目均未进行公开招投标。

⑶部分工程交付使用后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也未结转固定资产。

教学楼工程、学生宿舍工程、教学楼报告厅装修工程均于2006年底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截至审计时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也未结转固定资产。

(三)印制书刊114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2008年,省旅游局印制《云南旅游销售指南》16万元、《云南旅游精品线路指南》16万元、《节庆指南》25万元、《云南旅游资讯》10万元、《云南旅游护照》47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罚没收入1.2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省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自2007年起收取的罚没款1.2万元(其中:2007年度0.4万元,2008年度0.8万元),截至审计时仍在省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基本账户挂账。

2.房屋出租收入50.5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

2008年,省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将省旅游局原办公楼对外出租,收取的房屋租金50.5万元作为经营收入并已使用。

(五)未足额缴纳代扣职工的失业保险费4.25万元。

省旅游学校由财务代扣失业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于人事科与财务科统计口径不一致,致使年末财务代扣的金额与人事部门计算金额不一致,导致少缴失业保险4.25万元。

(六)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省旅游学校事业收支核算不完整。

省旅游学校将部分事业收入和支出在往来账中核算,收支相抵后转事业基金。2008年度列收入3810.79万元,支出3864.90万元,造成年度收支不真实。

2.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⑴省旅游局机关旅游节“集资奖励”42.58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⑵省旅游学校分别用6个科目核算单位往来款,有的往来款已挂账长达20多年,经查实共有621.44万元长期挂账应进行清理的往来款,分别为:“其他应付款”264.16万元,“应收及暂付款”13.15万元(已无法收回),“对外投资”15万元,“应付及暂存款”184.41万元,“其他应付款”144.72万元(核算学校集资房事项的开支)。

⑶省旅游局培训中心“应收账款”26.52万元,为2007年结转,挂账至2008年底,其中:应收信息中心账款13万元,其他主要是部分州市旅游局的欠款。

(七)旅游质量保证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09年3月,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未及时返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利息82.77万元。

2.截至2009年3月,省旅游质监所共收取质保金5548.07万元,应当退还2774.03万元,已退还2515万元,占应退还数的90.66%,尚有259.04万元未退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未缴税款的问题,要求其尽快足额缴纳相关税款;对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要求旅游学校尽快向省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申请,开展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编制财务决算报告,结转固定资产;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其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对收取的罚没款挂账问题,要求其及时缴入代收代缴专户;对旅游学校未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的问题,要求其认真做好核对工作,按时足额缴纳;对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要求其及时清理往来账;对旅游质量保证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其及时返还各旅行社保证金及利息。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省审计厅建议:省旅游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应严格按预算批复使用各项资金,不断加强资金管理、业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研究制订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强化行政成本意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旅游局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各自的整改责任,进行了认真整改。在缴纳税款方面,及时缴纳了所欠税款;在资产管理方面,正在根据审计决定补办相关手续,同时已向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将开展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根据结果结转固定资产;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补办政府采购手续;对收取罚没款挂账问题,已将挂账的罚没款缴入了代收代缴的银行机构;旅游学校财务正在核对失业保险相关数据,待核实后立即缴纳所欠失业保险费;往来款的清理工作正在积极进行,局机关已做调账,学校已成立相关组织,正在清理中;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及利息的返还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年内返还完毕。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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