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3月29日消息:因贩卖巨量海洛因,黄新元、朱贵弟、朱展鹏被湖北荆门市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查,被告人黄新元于1998年8月在广州结识贩毒人员朱龙熊(在逃),欲购海洛因回京山贩卖,其后于1999年两次从朱手中购买海洛因260克。 据湖北日报报道,1999年12月,从事毒品加工的朱贵弟、朱展鹏得知黄的“发财梦想”后,想策划钓住这条“鱼”,并利用帮朱龙熊加工毒品成块的机会,将写有两人移动电话、寻呼机号码的纸条藏在出卖给黄新元的海洛因包块中。当月,黄新元到广州以13500元从朱龙熊处购得海洛因150克,并发现“二朱”留的纸条,与对方联系后商定购买海洛因180克。后3人在广州交“货”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收缴海洛因185.1203克。 《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50克以上者,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荆门市法院认为,黄等3人贩卖毒品数量巨大,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