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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4-08-13 10:52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1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3月至5月,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省财政厅201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及存量资金管理等情况,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3月至5月,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省财政厅201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及存量资金管理等情况,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418.29亿元,支出总计5320.85亿元,年终结余97.4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06.36亿元,支出总计944.03亿元,年终结余62.3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7.80亿元,支出总计14.70亿元,年终结余3.1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33.90亿元,支出总计298.60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35.3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52.12亿元。

从审计结果看,2019年,省财政厅积极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发展和培育重点产业,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努力提升财政业务及公共资金管理绩效,全省财政收支总体平衡,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省本级预算管理还存在年初预算不细化、批复不完整、执行进度慢、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约束力不够强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5个预算单位年初预算列入“其他”科目金额超过规定比例。

2.年初代编预算规模未得到有效控制和压缩。

3.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30户企业未纳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4.部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未批复给相关预算单位,导致预算执行无依据。

5.部分年初预算资金、上年结转资金、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下达,影响了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

6.24 个预算单位新增项目6818.60万元支出执行率低于 50%。

7.部分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实际分配下达情况与年初批复内容差异大。

8.未将项目库作为申报财政资金的唯一入口,中央转移性补助资金未纳入省级项目库管理。

9.将未经审核的 6 个项目纳入省级财政项目库并安排预算资金。

10.未按规定对部分预算单位报送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

(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

11.决算报表收支数据核算不准确,少计收入4333.76万元。

12.预算应付款2961.73万元连续结转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盘活。

13.收回部门存量资金285 242.60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年初预算列入“其他”科目金额超过规定比例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督促预算单位编细、编实年初预算,严控列入“其他”科目核算的比例。针对代编预算规模未得到有效控制和压缩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编细、编实项目支出预算,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年降低代编预算规模并将其控制到合理水平。针对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将问题涉及的30户企业纳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针对部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未批复给相关预算单位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在规定时限内完整、准确批复部门预算,做到应批尽批。针对部分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督促预算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针对新增项目支出执行率不高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和跟踪检查,督促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批复,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针对未将项目库作为申报财政资金唯一入口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列入预算安排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针对将未经审核的项目纳入省级财政项目库并安排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进一步规范项目库管理,确保经过严格评审和绩效评估的项目方可纳入财政项目库。针对未按规定对部分预算单位报送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预算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资金安排和部门次年预算编制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针对决算报表收支数据核算不准确,少计收入4333.76万元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限期对“预算应付款”中核算的4333.76万元进行清理,将应作为收入核算的部分及时缴入省级国库。针对预算应付款2961.73万元连续结转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盘活的问题,要求财政厅及时清理财政预算应付款,将应作为收入核算的220.24万元及时缴入省级国库处理,尽快将清理收回的统借统还外债资金2741.49万元统筹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针对收回部门存量资金285242.60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及时梳理并明确部门上缴资金性质,将属于部门收回的存量资金转入“其他应付款-收回部门存量资金应付款” 科目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三是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往来款项清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省财政厅积极整改并充分采纳审计建议。预算执行方面发现的10个问题,省财政厅已全部整改。一是制定、修订完善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五个挂钩”考核办法》《云南省省对下司法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同时,不断完善一体化平台系统,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和系统预警机制,对业务流程进行管控,督促部门细化预算编制,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和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及业务规范要求,在布置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严控代编预算规模,除确需代编的支出事项外其余支出原则上全部列入部门预算。同时,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善项目储备,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大预算约束力。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国有资本经营应上缴收益核查及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对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30户企业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督促其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对未批复给相关预算单位的年初预算以另文下达的方式将资金下达到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对未经审核就纳入项目库并安排资金的6个项目,采取纸质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纳入项目库管理。对未按规定审核部门报送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报告进行自检自查、全面梳理,确保全面完成审核工作。三是新增项目6818.60万元支出执行率低于50%的问题,目前已完成支付6013.76万元,剩余804.84万元预计于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未支付完毕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针对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已全部整改。一是将少计当年收入的4333.76万元缴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并计入相应科目。二是积极清理盘活预算应付款,缴入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911.49万元,返还相关单位继续使用50.24万元。三是增设三级科目,严格按规定对收回的存量资金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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